医大教务〔2015〕12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学生评教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学生评教的客观性和实效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网上评教是指学生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通过网络评教系统对所学课程的教师授课等教学状况给予评价与评分的活动。
第三条学生网上评教遵循“匿名、全体参与、分类、结果公开”的原则,全体学生匿名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第四条为使评价结果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教师教学情况,不同课程类别设计不同指标体系。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联合组织开展全校本科生网上评教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评教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制定网上评教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统计分析数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第七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共同负责全校学生网上评教的组织和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学生网上评教的宣传、动员、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八条学生网上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学期开学一个月后开始,到第二学期开学前结束。
第九条评教期间,学生可以凭学号及密码登陆福建医科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对自己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未做评价者将无法正常查看课程成绩及不能正常使用教务系统其他功能。
第三章 评教结果及应用
第十条评估结果于第二个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直接通过评教系统予以发布,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可凭工号和密码进入系统查询。
第十一条对各学院学生评教分数倒数10%的教师,学院应进一步核实,确实存在教学质量问题的,应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帮扶。教务处将组织校教学督导组深入课堂,探究原因,帮助其整改和提高。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及学院进行教师评优、评奖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6月30日起实施。